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过程中的各项活动,明确职责分工,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基金资产安全与增值,促进公司专业化、合规化运营,特制定本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本制度旨在建立系统、高效的基金受托管理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要求制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负责管理的各类股权投资基金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基金设立、募集、投资、投后管理及退出等环节。
第三条 基本原则
基金管理应遵循合法性、审慎性、专业性和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确保勤勉尽责、诚实信用。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投资决策委员会
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作为基金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基金的投资策略、年度计划、重大投资项目及退出方案等。
第五条 基金管理部
基金管理部是基金运营管理的执行部门,主要职责包括:项目开发与初审、尽职调查、投资方案设计、投后监控、退出执行及与投资者、托管人的日常沟通协调。
第六条 风险控制部
风险控制部独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责,负责对基金运营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监控与报告,确保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内部风险控制要求。
第三章 基金运营管理流程
第七条 投资管理流程
第八条 投后管理
基金管理部负责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与增值服务,定期(如每季度)编制投后管理报告,及时汇报重大事项,协助企业提升价值。
第九条 退出管理
根据市场环境及项目发展情况,基金管理部制定并适时提出退出方案(包括但不限于IPO、并购、股权转让、回购等),经投委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实现投资回报。
第四章 风险控制与合规管理
第十条 风险管理体系
建立贯穿基金募集、投资、管理、退出全流程的风险识别、评估、监控和应对体系。风险控制部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并报告。
第十一条 合规管理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所有业务活动须经合规审查,确保不触及监管红线。定期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
第十二条 关联交易与利益冲突
建立健全防火墙机制,规范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有效识别和管理潜在利益冲突,确保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第五章 信息披露与报告
第十三条 对投资者报告
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及监管要求,定期(如半年度、年度)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投资组合、重大事项等运营报告。
第十四条 内部报告
基金管理部、风险控制部等须定期向公司管理层及投委会提交业务运作报告与风险管理报告。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制度解释与修订
本制度由公司风险控制部负责解释。公司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变更及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第十六条 生效日期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范本为通用模板,具体条款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基金合同及最新监管要求予以细化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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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5 07: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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